neoatlantis:我对这个观点缓缓地打一个问号。
所以如果现在要你去抓一个大公司的领导,有充分的“违法犯罪证据”(至少在你看来是这样的),你是不是就会很愿意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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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02:51)
1、首先要声明,我不是英明的神,我会犯错,我不能给出完美的回答。
2、目前状况下,个人需要保全自己。没有动了大既得利益者的奶酪,警察不会去捅马蜂窝,到时候自己倒被搞死了。如果是影响我个人安危的,我不愿意。好的警察只能保证不做坏事,但不能做完所有好事。在确保我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我才愿意去抓人。
3、满足了保证我安危的情况下。回归到了这段文字开头:我说了我不是神明。
我不是神明,但我尽量向一个理想的神明靠近。
你把你所说的大公司换成机关单位,把我当成纪委,这样更好理解。上面突然要我去办一个不认识的高官,你觉得我愿意吗?哪个高官没问题?但是他们都该被KO掉?有的人不该被同情?
在此基础上,加上你所说的“充分的违法证据”。证据可能确切到:和高官深交的老板们招了,交出了记载详细的贿赂账本,精确到哪天送了什么酒什么名表的那种,然后这些东西出现在了高官别墅的地下室,甚至还有金融机构的账单、酒店的监控佐证。罪证如此清晰,而且就算还不是伪造的,到了这个程度,客观上他确确实实有罪了。
但还是不等于我就愿意办掉他,因为他虽然有罪,可能是这个职业最清廉、做得最好的那一个,可以被宽恕,我为什么愿意办他?
况且我会犯错:
(1)我不愿意抓的人,不等于他就没有罪,就不该被罚。
(2)我不愿意抓的人,不等于他的道德显著高于同行平均,就该被宽恕。
(3)我愿意抓的人,不等于他有罪,就该被罚。
(4)我愿意抓的人,不等于他的道德显著低于同行平均,就不该被宽恕。
4、此外,大公司的领导的罪和大公司的罪是不一样的。你不能把我对公司的(人的集合体)态度指向个人。
正如hmx之前说过,意思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做的东西干什么,但组合起来就是大工程。
这个工程如果足够大,即便是其中的领导,很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具体影响,他们连自己负责的东西都可能没完全明白,举个例子,GFW、纳粹集中营。
但是他们组成的这个组织(人的集合体)是确切认识到自己搞的这玩意的影响,这个集合体还在根据实际情况去积极维护更新这个工程,推动项目的持续运行。这个组织明知故犯,应当得到所有惩罚。所以纳粹党需要被毁灭,但是其中的纳粹党员不是,他们有些人罪不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