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主观看法也不能构成证据...还是那句话,既然把这段谈话当作辩论,就要讲逻辑...至于你鄙不鄙视我...那是你的自由,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是你的主观意见...所以,与本海豚无关...至于前面两个问句,也是基于不可证实的和假设的条件而推出的结论...还是不能成立...不过,本海豚可以用反证法来举两个例子:1,本海豚和G宝盘显然没有共同兴趣,因为我们不是同一种实体,但是,本海豚在那里找到了很多各类资料.2,模仿你的话:那么你说把KC当作是个资料库,回报了它,这又是好人么?
[ 本帖最后由 条纹海豚 于 2009-1-8 19: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