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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老师把一氧化碳通入实验室毒死博士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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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泠鸢羽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09-07-06
[提要] 7月3日,浙大理学院化学系女博士研究生于某昏厥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发现,浙大化学系教师莫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于事发当日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一氧化碳气体接错实验室的行为,目前两人已被调查,居住被监视。另外,浙大已要求该校4名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浙江日报杭州7月5日讯 7月5日晚上,浙江大学召开由各学部及有关院系、部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7·3”事件的调查进展,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制度的督查力度,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月3日中午12时30分许,浙大理学院化学系博士研究生袁某某发现博士研究生于某昏厥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师寻求帮助,并于12时45分拨打120急救电话。袁本人随后也晕倒在地。



12时58分,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于某和袁某某送往省立同德医院。13时50分,省立同德医院急救中心宣布于某抢救无效死亡。袁某某留院观察治疗,于次日出院。
  事发后,浙大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紧急部署,成立事故处理组,第一时间赶往学生就诊的省立同德医院,抽调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急诊专家,全力协助抢救,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做好有关师生的心理安抚工作,同时迅速联系学生家属,安排家属来杭等事宜。3日晚至4日中午,于某家属已相继抵杭,浙大校领导和学院老师前往探望慰问。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接到浙大报警后,立即对事件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浙大化学系教师莫某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某,于事发当日在化学系催化研究所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本应接入307实验室的一氧化碳气体接至通向211室输气管的行为。莫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浙大决定对该校理学院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理学院化学系系主任、化学系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化学系催化研究所所长等4人停职检查,接受调查。浙大表示,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实行对直接责任人的强制措施。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来源:浙江日报
离线泠鸢羽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7-06
妈的两个老师不是人!!!!!!!!!!!
离线自带熟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7-07
这个锑,牠也太……
……
离线fdb713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7-07
两个大锑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7-07
呃。。。原来还可以这么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7-07
这是意外还是谋杀……
雨水划过的天空,寂寞降临
离线ignorethis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7-07
老师想做羰基人催化剂先拿自己试试看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实事求是 群众路线 独立自主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路线,独立自主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立足点
离线jinjianzhu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7-08
还能有这种事……
离线FIRE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07-08
谋杀。。。黑暗啊 。。
当他们屠杀犹太人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屠杀基督徒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基督徒;后来他们要杀我,已经没有人能为我作声了.......
离线sunnybird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07-08
……不是一星半点的NB= =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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